历史:6.3《罗马人的法律》学案(5)(人民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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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六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

第三节 罗马人的法律

  一、易混淆点提示:

  (1)罗马法在形式上包括习惯法和成文法;在适用范围上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这四个概念要注意区分;

  (2)罗马法无论在形式的发展上还是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都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但要注意的是,它们划分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要注意区分,不可混淆;

  (3)《十二铜表法》在形式上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而在适用范围上,它又是罗马众多公民法中的一部;

  (4)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由法学家西塞罗于公元前1世纪左右提出的是一种法律观念,它并不是与公民法、万民法并列的概念,不能作为罗马法发展的一个具体历史阶段;

  (5)罗马法的内容看似简单,实则头绪繁多,注意理清头绪,在学习中锻炼处理繁杂事物的能力。

  

  二、列表比较公民法与万民法

   公民法 万民法 存在

时间 公元前509年到

公元前3C中叶 公元前3C中叶后 产生

背景 罗马共和国建立 罗马的不断扩张,疆域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民族成分复杂,公民法不再适应形式的需要 适用

范围 罗马共和国公民 罗马帝国征服地区的所有民族的人 特点 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缺乏灵活变通、内容不完善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注重调节经济和民事纠纷,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用 是共和国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极大的激发和调动了公民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为罗马的扩张提供了强大动力 (1)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巩固了罗马政权,推动了罗马社会的发展;(2)提高了官吏的办事效率和规范了他们的从政行为;(3)裁决了大量的商业纠纷,保护了正当的商业利益;(4)调节了人际关系,缓和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