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西塞罗
(1)从史料一中罗马法的有关规定,归纳出罗马法的特点。
[史料解读] 结合史料一中的句号对史料划分层次,分条进行归纳。
[提示] 重证据;法律至上;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辩护制度等。
[史料二] 虽然法律已经颁布,但一般人并不知道法律具体规定,完全由祭司集团确定哪一天是黄道吉日可开会或可开庭。 因此罗马史学家李维说:"市民法深藏于祭司团的神龛之中。"公元前254年,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大祭司科伦卡尼乌斯公开传授法律知识,解答人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从秘密走向公开,广受欢迎。
--周枏《罗马法原论》
(2)结合史料二,分析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罗马法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
[史料解读] 联系法律制定的方式、制定人员以及对内容的理解进行概括。
[提示] 由秘密走向公开;由祭司贵族垄断到平民参与;平民由知道到理解法律内容。
罗马法的基本内涵
(1)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调整财产关系,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
(3)渗透着"自然法"思想,宣扬平等、人权、理性、法律至上、正义的法理精神。
罗马法体现的原则及其特征
1.原则: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特征
(1)从地位上看:罗马法是古罗马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欧洲最早的比较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