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内容,并思考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利和义有哪些?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讨论问题
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独立权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如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史政体、确定经济体制、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
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平等权表现在每一个国家在国际会议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自卫权: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自卫权的主要内容有:防御,即国家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如建立军队、建筑要塞等,以防外来的侵犯;自卫,即当国家受到外国攻击时,有权进行自卫等。
管辖权: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对公民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了居住国外的侨民,对物的管理包括了驻外的使馆等。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等基本权利的主权国家,也都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义务。
2、国际组织
(1)含义: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这就是国际组织。
组织也是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国际组织的主要机构、职权、活动程序以及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都以正式条约或协议为依据。
(2)分类:国际组织名目繁多,规模不一,依据不同的标准,国际组织可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有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有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
(3)作用:各个国际组织宗旨不同,职能各异,性质和作用也不相同,对每个国际组织的作用要做具体分析。有的国际组织受某些大国控制。
许多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