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②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③确立了新中国的首都、国旗、代国歌。
(2)职能转变: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基本方针:1956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有参政议政的权力,但无决策权。
知识点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条件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方法产生。
(2)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
2.标志: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①宪法内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体现原则: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
③历史地位: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进行了民主选举,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作用: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学思之窗] (见教材P96)请说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的思想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怎样体现这一原则的?
提示:(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的思想来源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的"主权在民"思想。
(2)"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体现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人民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轻巧识记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建设
一个目标:实现国家政治现代化。
两个纲领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两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三大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