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过程(1640~1688年)
(1)爆发: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议会最终胜利,处死国王查理一世,英国成为共和国。
(2)曲折: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竭力加强王权,恢复旧的统治秩序。
(3)胜利: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玛丽和威廉承袭英国王位,共同统治英国。这次不流血的政变,史称"光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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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8年"光荣革命"的实质
"光荣革命"是资产阶级、新贵族同封建势力的妥协,革命后确立起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专政。
二、议会权力的确立
1.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1)内容: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2)影响
①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法律制约,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
②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2.发展:1832年议会改革。
(1)原因:工业革命以后,工业资产阶级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
(2)作用: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易错提醒]
(2)《权利法案》没有确立国王的"统而不治"
1689年英国通过《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但国王仍有较大的行政权,可以领导政府和内阁,但受到议会制约;责任制内阁确立后英王才开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三、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形成过程
(1)光荣革命以后,国王经常召开内阁会议。
(2)18世纪初,内阁还不是一个法定组织,只是由少数大臣参加的一种会议。
(3)1721年,沃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英国的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
2.人员组成:内阁的首脑是首相,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