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论2说明: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可以分别相加,所得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推广:几个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分别相加,所得到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性质4:如果,,则;如果,,则.
实数大小的作商比较法:当时,若,且,则;若,且,则.
推论1:如果,则.
推广:几个两边都是正数的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分别相乘,所得到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推论2:如果,则.
推论3:如果,则
<教师备案>1. 对于任意两个实数,有;;,这几个等价符号的左边反映的是实数的运算性质,右边反映的是实数的大小顺序.由此知: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可以归结为判断它们的差的符号.这是不等式这一章的理论基础,是不等式性质的证明,证明不等式和解不等式的主要依据.
在学习了不等式的性质后,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还可以用作商法,与比较,但这时要注意分母的正负情况.
2.比较两个代数式的大小关系,实际上是比较它们的值的大小,又归结为判断它们的差的符号,要引导学生意识到比较法是不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它有两个基本步骤:先作差,再变形判断正负号,难点是后者.这里的代数式的字母是有范围的,省略不写时就表示取值范围是实数集,它的主要变形方法有两种,一是因式分解法,二是配方法,变形时要尽量避免讨论,让依据尽量简便.
3.可以介绍异向不等式,并提醒学生注意什么样的不等式可以相加相减.对于不等式的性质与推论,可以根据学生的情况适当进行推导(比如性质4的推论3可以用反证法证明),让学生知道这些定理的来龙去脉,在不等式的证明中减少想当然,对数学证明的严格化有一定的认识.
版块二.均值不等式
1.均值定理:如果(表示正实数),那么,当且仅当时,有等号成立.此结论又称均值不等式或基本不等式.
2.对于任意两个实数,叫做的算术平均值,叫做的几何平均值.
均值定理可以表述为:两个正实数的算术平均值大于或等于它的几何平均值.
3.两个正数的积为常数时,它们的和有最小值;两个正数的和为常数时,它们的积有最大值.
<教师备案>1.在利用均值定理求某些函数的最值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函数式中的各项必须都是正数,在异号时不能运用均值不等式,在同负时可以先进行
转化,再运用均值不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