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限 1、 它是少数人(成年男性公民)的民主(主要局限)。本邦妇女、广大奴隶和外邦人都无民主权利,它是建立在奴隶制度的基础之上的
2、 这种直接民主只适应于小国寡民体制
3、 轮番而治和抽签形式不能保证参政人员的素质,限制窒息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有时成为社会不公的一种暴力机器
4、 过滥的直接民主,容易导致政治腐败,社会动荡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知识结构
概念 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中叶古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地区的法律制度
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 起源与发展的原因条件 1、为巩固统治,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为其统治提供法律依据
2、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3、罗马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和法学家积极配合
4、平民对奴隶主贵族的不断斗争
5、罗马人普遍信奉"自然法"思想(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 起源阶段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 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前5世纪中期
局限: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为保护贵族利益提供了方便 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原因:由于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时间:公元前5世纪中期颁布
作用与意义: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这是罗马法的渊源,也是罗马的基本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局限: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也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发展阶段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时间:公元前3世纪中叶-----3世纪
原因:①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公民法无法适应新的变化
②为了巩固统治,罗马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物大量授予公民权。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 完善阶段 更加系统化和法典化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时间:公元7世纪编纂完成
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和《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敕》
意义: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内容 从形式上: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
从整体结构上:分公民法(只罗马公民)和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主要调整财产关系)
1、核心之一: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提倡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用影响 1、稳固了罗马的统治
2、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发展资本主义提供了有力武器(如自然法思想)
3、对欧美及至于整个世界的立法和司法产生重要影响(如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民法典》《人权宣言》。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陪审制、律师制,裁决要有记录、没有证据不能定罪等) 局限 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维护奴隶制度),男女权利不平等等 实质 (根本目的):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维护奴隶制度) 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法律成为人类政治活动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要件。有利于维护统治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约束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的权利,调节和缓和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