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发展成为一系列具有改革意义的金融、工业、农业和劳工政策。
概念阐释
(1)新政的主要内容被称为"3R",即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主要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33~1935年,着重调整与复兴经济;第二阶段是1935年以后,着重改革,实施救济则贯穿新政全过程。
(2)国家干预是指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运用管制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即校正、补充市场缺陷的活动的总称。
二、施行新政
1.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从1933年3月到1935年初,主要是采取应急措施,结束混乱状态,稳定人心。
(2)第二阶段从1935年到1939年,主要是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就。
2.主要内容
(1)整顿银行业,克服金融危机。实施《\s\up3(01(01)紧急银行法》,使银行与金融秩序恢复了正常,人们恢复了对银行的信心。
(2)恢复工农业生产。实施《农业调整法》和《\s\up3(02(02)全国工业复兴法》,成立全国工业复兴署,为工农业生产复兴创造有利条件。
(3)举办救济和公共工程。实施《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政府大力举办\s\up3(03(03)公共工程(如田纳西河流域水利工程)以解决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