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岳麓版必修1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学案
2017-2018学年岳麓版必修1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学案第4页

史料一 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规,有一定的自主权......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 注意史料信息"联邦权力"和"各州......有一定的自主权"可知,美国实行联邦制,在这一制度下,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 史料二 第二款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众国官员......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 史料从总统和参议院的关系角度展示了分权制衡原则。   

  【史料应用】

  (1)史料一体现美国1787年宪法的什么原则?这一原则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提示】 原则:联邦制原则。背景:独立后的美国实行邦联制,松散的邦联体制下中央政府软弱,引起社会动荡,不利于经济发展。

  (2)史料二体现了美国1787年宪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提示】 "分权与制衡"原则。

  【史论拓展】 

  美国1787年宪法的四个特点

  (1)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拥有极其广泛的权力。

  (2)体现了联邦制(中央集权)的原则。联邦政府拥有国家主权,联邦法律是国家最高法律,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

(3)体现了分权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