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方面 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随着人口增加和土地兼并激化,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
封建社会后期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 3.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1)定义:地主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耕种,收取地租作为收益,称为租佃土地经营方式,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
(2)过程:
①战国时期:租佃方式产生。
②汉代:租佃现象比较普遍。
③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土地出租时,多订立契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地租以实物为主。
④明清时期:人口增多,人地矛盾突出使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
(3)特征:
①土地出租者与土地租佃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契约内容包括田亩的位置、数量、类别以及地租偿付的方式及数量。
②租佃制下,佃户有了迁移的自由,社会身份、地位在法律上有了显著的提高。魏晋隋唐时期的部曲、佃户都束缚在土地上,没有迁移的自由,到宋代时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佃户的身份地位提高。
③产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宋代地租主要有分成租和定额租两种。
④租佃制呈现复杂化趋势。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江浙地区,在土地所有者和实际耕种者之间出现了二地主阶层,从而使土地所有权、占用权和使用权分离。
(4)影响:
①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②随着租佃制度的发展,佃农通过抗租、减租的斗争,争取到一些权利,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三、土地制度--从"国有"到"私有"
1.原始社会
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1)内容:
①土地国有;国王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②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③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