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 等。
二、公民的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三、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