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11、丞相制度
存在时间:1600多年
确立朝代:秦朝
西汉:汉武帝设立中朝,与外朝分庭抗礼。
受压朝代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分割宰相权力。
北宋:进一步分割宰相权力,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皇权进一步加强。
集权朝代:元朝设中书省,集行政军政财政于一身,六部也归入中书省。
废除朝代:明朝
明太祖时设殿阁大学士
流波余韵: 明成祖时设内阁
清承明制,内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2、军机处
设立时间:清雍正年间
设立目的:为处理西北的紧急军务
军机大臣职权:最初只参与处理军务,后来可参与处理内政外交、制定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
军机处的特点:完全听命于皇帝,军机大臣受皇帝召见,只能跪奏笔录,军国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决。标志着专制皇权的高度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