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特点
国王是国家元首,但"统而不治",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任何法律;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最高立法机关;内阁首相掌握行政权与立法创议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二)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1787年宪法:
背景:独立初期的美国是邦联制国家,中央政府软弱无力。
内容:阐明了制定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对联邦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对其它立法事项进行了规定;特别提到州和联邦政府的关系;规定了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等问题。
评价:积极意义: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在美国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保障了资产阶级政治和经济利益,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确立了联邦制,既避免了邦联制的松散,又防止了中央权力过于集中;既把各州团结为一个国家,又保留了地方一定程度的自治,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局限性:没有从根本上反映人民的权益,经过几年斗争后作为修正案才补充了人民权利进宪法;它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被剥夺。
(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中央: 联邦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地方: 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各州政府对本州的政治、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3)原则 中央集权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民主性原则。
(三)法国共和制和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内容: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宪法规定国家行政大权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有权任命部长等高级官员,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意义: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帝制独裁对比,共和体制的确立是历史的进步;随着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上升,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德意志帝国宪法》
内容:皇帝掌握国家大权,他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有权任免宰相等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和决定外交政策。宰相主持内阁工作,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议会是立法机构,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由代表组成,掌握议会实权;帝国议会权力较小。宪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等大权,各邦则保留了一些自治权。
评价:消极:普鲁士的专制传统在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得以延续,造成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保守和不彻底。
积极:推动德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推动德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19世纪末,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w.w.w.302edu.c.o.m
【重点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