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岳麓版必修一 第8课 英国渐近的制度创新 学案
2018-2019学年岳麓版必修一 第8课 英国渐近的制度创新 学案第2页

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备注《权利法案》性质和实质:

性质:英国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实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限制国王权利、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法律文件。

意义:①是英国历史上自《大宪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之一,被认为是英国宪法的前身。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③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

  误解:权利法案》在英国起宪法作用,属于宪法性质文件,但它并不是成文宪法,而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1787年宪法。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君主立宪制正式确立

1)形成过程:

①17世纪末,《权利法案》颁布,议会享有立法权, 国王仍掌握行政权。(内阁取代枢密院)②18世纪初,国王不参加内阁会议,开创首相组阁先例,议会行政权加强。(第一任首相:沃波尔)

③18世纪中,形成内阁遭反对,首相须辞职的惯例,责任内阁制正式形成。 (内阁对议会负责)

④1832年议会改革,责任内阁制日益完善

(1)改革原因:工业革命深入,工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要求分享更多政治权利;

(2)内容:降低选举财产资格限制;重新划分选区和分配议席;

(3)改革结果: 工业资产阶级获得更多议席,为工业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知识拓展:明朝内阁制与近代西方内阁制的区别

明朝内阁制 西方内阁制 产生

背景 明朝丞相制度废除后,由于政务繁杂,皇帝精力、才能有限而设立的 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演变而来的 产生

方式 明朝内阁首辅及成员由皇帝任命 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权力

大小 虽是国家中枢机构,但内阁的职责是只备顾问而无决策权 西方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 性质 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它的设置突出体现的是皇权的进一步加强 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行政机关,体现了近代民主政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