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生阶段(1949年10月~1950年6月) 1949年底,新中国没收了官僚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建立了国营工业,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开始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久,对非公有制的私营工商业实行了调整,使私营企业初步纳入了计划生产的轨道 初步形成阶段(1950年6月~1952年8月) 中央首先加强了对国营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对农业、手工业加强计划领导。在调整私营工商业的基础上,要求私营工商业遵照执行政府制定的产销计划。在市场管理方面,国家指令要求国营贸易公司正确地执行价格政策 基本形成阶段(1952年9月~1956年12月) 1952年11月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1954年我国制定和颁布了第一部宪法,计划经济体制成为我国法定的经济体制
3.特点
(1)在集中统一的原则下,强调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结合。
(2)以计划管理为主,同时重视市场管理。
(3)在计划管理上实行多种计划类型。
(4)比较注重宏观调控,综合平衡。
4.作用
(1)运用这种新的经济体制有助于在短期内医治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经济恶性波动,以顺利地渡过经济困难时期。
(2)在经济发展水平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国力有限的条件下,运用这种行政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保证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重点建设上,奠定了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物质基础。
(3)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五"期间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失去了活力,弊端日益暴露,经济体制改革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探究重难知识]
一、"一五"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原因 [材料一] 1952~1957年我国工业比重图
[材料二] 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国家的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因为我国过去重工业的基础极为薄弱,经济上不能独立,国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