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两步走
1.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
(2)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和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
2.要约
(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受约人。
(2)意义: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者变更。
3.承诺
(1)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由受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意义:承诺到达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4.合同的内容
(1)明确合同的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体现出来的。
(2)我国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则,即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但是,合同法对合同内容作了提示性的规定。
互动交流
星期天,李军和王云约好一起去理发店理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上述案例中谁是要约人?谁是受约人?
【提示】 理发店是要约人,李军和王云是受约人。
慧眼辨合同
1.合同的效力
如果出现某些不合法的情形,可能导致合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实现,合同归于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要分辨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2.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