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二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七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学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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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点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探究导引

议题: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截至目前,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同时,建立了1 173个民族乡。

(1)材料中的数据反映了我国一项什么制度?你知道我国的5个自治区分别是什么吗?

(2)我们青少年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为民族团结做些什么?

答案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5个自治区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2)①要认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②要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与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③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核心归纳

1.准确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统一领导。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和中央的关系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不是设在所有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不是根本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

(3)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