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姓贵族封国中位据于最东;)③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周天子成为天下共主;④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但诸侯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埋下分裂割据的隐患。
二、宗法制:
含义:宗法制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统治的一种社会制度。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内容:嫡长子继承制、父子相传,兄终弟及;大宗与小宗关系。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周王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权,为大宗,次子、庶子为小宗;庶子的嫡长子、嫡长孙于本支又是大宗,其次子、庶子之后裔,又是小宗。诸侯和大夫以此类推。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小宗须服从大宗。
实质:按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
瓦解:随着分封制的破坏而瓦解。战国时宗法制完全瓦解
作用:1) 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2) 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3) 宗法制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4) 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
保证了贵族的垄断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三:周朝制定了各种礼乐制度、世卿世禄制度,以维护宗法分封制
重点难点突破
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是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紧密结合。
2、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我国早期政治制度以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为主体,以宗法制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