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7.2《美国1787年宪法》学案(人民版07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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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生的美国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经济上,既要抵制外国商品对于美国工业发展的威胁,又要促使国内商品流通的通畅;既要防范外国入侵的威胁,又要维持国内的社会秩序;以及如何在强化中央国家的同时,维护本州的利益。美国亟需制定一部完备的宪法。

3、"分权与制衡"。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其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

4、美国1787年宪法的原则是"分权与制衡"。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

5、国会:①国会实行两院制;②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③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④国会拥有宣战权;⑤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⑥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6、总统制。美国的总统权利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美国政治制度被称为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

7、总统权力: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美国总统主管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而且,美国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

8、美国总统权力在行政方面包括: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9、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监督和解释宪法,最高法院拥有最高裁判权。

10、"分权与制衡"涉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而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未构成真正的制衡。

11、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

12、美国1787年宪法的重要进步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实行。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13、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