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战国:军功爵制度。
3.汉武帝: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官僚队伍的需要,但容易任人唯亲,也容易形成小集团。
4.东汉末年:朝廷采用由地方名人将本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等(品)、朝廷再按等任命的人才选拔制度。
5.魏晋南北朝:家世门第的高低成为选官的标准,南朝时走向末路。
6.隋唐:科举制
(1)原因:士族没落,依据门第选官的制度已不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2)来历:隋炀帝时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
(3)完善:唐代,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
(4)发展:北宋,更为重视,导致选官过冗过滥;明清,八股取士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
(5)评价: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促进了官僚体制的成熟,为官僚队伍提供了高素质人才,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2)选官制的演变
[史论要旨]
科举制打破了贵族对官场的垄断,扩大了统治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保证有相当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尚。
三、监察与谏议
1.监察制度
(1)原因:保证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
(2)表现
①秦朝的御史大夫掌管监察。
②汉代专设御史府,长官即为御史大夫。
③明清在中央,既设有都察院,设立监察御史,又设有六科给事中,进行业务监督。在地方,省级机构还专门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按察使司。
2.谏议制度
(1)原因: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
(2)表现
①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的门下省就负责谏议和封驳。
②宋代还出现了独立的谏官机构--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