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2 6.2 中国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 教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2 6.2 中国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 教案第4页

  (1)根据材料一归纳孙中山认为我国古代有哪三种权力?

  [答案] 君权(拥有行政、立法和司法大权)、弹劾权、考试权。

  材料二 这个五权分立不过是上下反一反,去掉君权,把其中所包括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提出来做三个独立的权,来施行政治。在行政人员一方面,另外立一个执行政务的大总统,立法机关就是国会,司法人员就是裁判官,和弹劾与考试两个机关,同是一样独立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是指哪五种权力?实施"五权分立"的前提是什么?

  [答案] 五权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弹劾权)。前提: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结论形成]

  五权分立思想的意义

  (1)五权分立的构想充分体现了分权主义,具有防止封建专制主义的意义,也包含了对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宪法的某种批评和修订。孙中山这种希图"救三权鼎立之弊"的探求,显示了他执着于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

  (2)五权分立的思想是西方分权学说与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实践结合的产物,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武器和建国方略。

  (3)五权分立的思想是孙中山追求救国救民真理的产物,是一次从封建主义向先进资本主义的开拓,也是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的精神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