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B版选修1-2教案 2.1.2演绎推理
2017-2018学年人教B版选修1-2教案  2.1.2演绎推理第2页

都具有某种性质,由此得出结论说:该类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

完全归纳推理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S1具有(或不具有)性质P

S2具有(或不具有)性质P......

Sn具有(或不具有)性质P

(S1 S2......Sn是 S类的所有个别对象)

所以,所有S都具有(或不具有)性质P

可见,完全归纳推理的基本特点在于:前提中所考察的个别对象,必须是该类事物的全部个别对象。否则,只要其中有一个个别对象没有考察,这样的归纳推理就不能称做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并未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所以,结论是由前提必然得出的。应用完全归纳推理,只要遵循以下两点,那末结论就必然是真实的:(1)对于个别对象的断定都是真实的;(2)被断定的个别对象是该类的全部个别对象。

 小结:本节课学习了演绎推理的基本模式.

 课堂练习:第68页练习A、B

 课后作业:第69页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