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结束了君主专制统治。
①限制了英王的实际统治权。
②保障了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
(2)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得以确立。
(3)英国君主立宪政体成为其他国家资产阶级效法的样板。
[名师点拨] 《权利法案》的内容涉及立法、司法、财政、军事等方面,是对议会传统权力的继承与创新,学习时应注意结合具体条文进行分析和理解。
知识点二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
1.形成:一系列法案的颁布
(1)《三年法案》:议会至少三年召开一次,每届议会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王位继承法》:对王位继承顺序作出严格的限制性安排,明确规定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未来的国王必须是英国国教徒。
2.内容
(1)限制王权:通过议会分权的办法来分割和架空君主的权力,使国王受到法律和议会的限制。
(2)议会权力至上:议会成为一个常设性最高立法机构,由它掌握立法、财政、司法、军事等最重要的国家权力。
3.特点:国王与议会并存,他们共同构成国家的政治体制
(1)就国王而言,王权本身要受到法律和议会的限制。
(2)就议会而言,权力得到提升,而且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权力。
4.意义
(1)使英国资产阶级分享到国家权力,是英国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2)是英国政治体制上的创新,实现了向现代民主国家的转变。
(3)对欧洲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名师点拨] 《权利法案》颁布后,英国形成了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的局面,实现了统治方式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有利于英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