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政权特色
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1.宪法的颁布
(1)目的:为了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
(2)通过: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3)内容
①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
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③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
④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
(4)性质: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5)意义
①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
②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
③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④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2.法制的完善
(1)背景:1956年底,随着经济上和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起来。
(2)表现:1956年的中共"八大"
①指出国家必须系统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②规定人民的民主权利应该充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1.确立--一届人大
(1)表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