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初步查明:网民"秦火火",真名系秦志晖,男,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网民"立二拆四",真名系杨秀宇,男,30岁,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秦志晖、杨秀宇等对编造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捏造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长期利用网络,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教师小结:言论自由,又可称为表达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政治文明和社会民主的重要标志。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自由地发表观点,无须纸笔、无须面对面、无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聊天等思想感情交流活动。网络世界也给我们带来了大大小小的问题,人们在虚拟世界里行使权利时更容易造成对别人的伤害,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信息的泛滥及人们无规则地滥用信息也给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带来了隐患,甚至有时也会对民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便成为目前最引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力呢?要想揭开内心的不解,我们一起走进《依法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