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787年联邦宪法
1.内容及原则
(1)联邦制原则
①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力。
②联邦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
③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
④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
(2)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又互相制约。
(3)人民主权原则: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均实行任期制。
2.意义
(1)地位:是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2)规定美国成为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
(3)保证了美国的长治久安,促进了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深化理解 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
易错提醒
美国总统选举不是选民直选,也不是由国会选出,而是由各州议会组成的选举团间接选出。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由于总统不经国会选出,因此,不对国会负责。
三、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
1.背景
(1)1787年联邦宪法颁布后,美国建立了联邦制国家,但是州权主义观念仍很活跃。
(2)1861年,南部11个蓄奴州公开退出联邦,发动叛乱。
2.措施
(1)内战一开始,林肯总统提出了"为联邦统一而战"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