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1 6.20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学案
2018-2019学年人教版必修1 6.20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学案第3页

国人大职权,1954年宪法取代《共同纲领》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图解历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议会制的区别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原因: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目的: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过程

(1)初步确立: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2)正式确认: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含义: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依法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5.概况: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来,新中国共成立了五个自治区、一百多个自治州、自治县(旗)。

6.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易错提醒]

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自治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民族共同行使自治权利,而不是某一少数民族的自治。

主题一 1954年宪法

史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