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民法的产生
①罗马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为统治庞大的国家,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s\up4(5(5)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组成部分。
②法学家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以充实罗马法律。
③帝国巩固统治的措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s\up4(6(6)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3)影响:3世纪,在\s\up4(7(7)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2.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s\up4(8(8)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s\up4(9(9)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特别提醒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异同
公民法:主要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大法官告示,还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
万民法:适用于帝国境内各民族以及外邦自由民,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它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度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