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时期的民主法制建设
1.历史转机: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共产党全面拨乱反正,加强了民主与法制建设。
2.新时期的民主法制建设
(1)首要环节:在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主持下,平反"文革"前后的冤假错案。
(2)政治体制改革: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了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建设。
(3)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①颁布了1982年宪法,并相继出台《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逐步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②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1999年3月,"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宪法,中国进入建设法治化社会的新时期。
③199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行政复议法》,连同以前通过的《行政诉讼法》,用法律来规范政府行为,使"民告官"有了法律保障,反映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概念阐释]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三、基层民主选举
1.含义:基层民主选举是我国落实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进行民主建设、保障人民用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基础的一环。
2.概况
(1)建国初,村委会、居委会干部都是由上级政府任命的。
(2)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1998年11月,全国人大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内容
(1)城市居民委员会干部通过直接的、普遍的选举产生,从而使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进一步丰富。
(2)农村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正不断扩展。
4.意义
(1)乡村基层选举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中国基层民主选举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进展。
(3)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是中国政府为贯彻"依法治国"精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所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