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3.2《辛亥革命》学案(人民版07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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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党人频繁发动武装起义的同时,人民群众也不断展开斗争。1911年5月,全国范围的保路运动兴起,要求收回被清政府出卖的修筑铁路的主权,清政府派湖北新军前往镇压规模最大的四川保路运动,造成武汉兵力空虚,湖北革命党人决定乘机发动武装起义。1911年10月10日,湖北新军中的革命党人发动起义。次日,起义军攻克总督衙门,占领武昌,成立湖北军政府,推举新军将领黎元洪为都督,改国号为中华民国。

武昌起义之后,各省纷纷独立响应。到11月下旬,全国有十几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清朝统治土崩瓦解。

[中华民国的成立]

本子目主要介绍中华民国的成立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两个内容。

1、中华民国的成立

脱离清政府统治的国内各派政治力量围绕建立中央政权,进行了频繁的活动。1911年12月,宣布独立的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年。随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判断一个政府的性质,主要应该看这个政府人员的组成和它采取的措施。南京临时政府采取"部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原则,九个次长中八个是同盟会的骨干。在从临时政府采取的措施来看,都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政府。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本目的重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主要内容是: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学说,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的自由权利;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意义。它从法律上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具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民族分裂的作用。从此以后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复辟帝制,也没有人敢公开的实行专制。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

本子目主要介绍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和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

对于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帝国主义始终持观望、怀疑和反对的态度。为维护在华的侵略利益,帝国主义不约而同的扶植拥有实权并媚外的袁世凯。列强以军事威胁、外交孤立和经济封锁手段,对革命政权施加压力,替袁世凯撑腰。革命营垒中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乘机向革命党人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