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生活在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们当家作主
1、广泛、真实的民主
(1) 国家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的国家性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 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A、我国民主的特点:新型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B、我国专政的特点:新型的专政。
C、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
对立:民主适用于人民。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统一: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
(1)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宪法。
(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从这两方面论述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的时代新内容。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A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B创造良好环境: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C重视法制建设: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
D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人民民主。
结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事情。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1、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