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学习目标 核心素养 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职权。(重点)
识记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任期和职责。
理解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和人民的关系。(难点) 正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提高比较鉴别能力。(科学精神)
知道人民是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增强热爱国家的主人翁意识。(政治认同+公共参与)
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和讨论,明确全国人大完善立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意识)
一、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教材"探究问题1"
(1)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3.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位及其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④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