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岳麓版必修1 第8课英国的制度创新 学案
2017-2018学年岳麓版必修1 第8课英国的制度创新 学案第2页

  ①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②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

  (3)发展:19世纪中期,议会选举变成两大政党之间的权力角逐,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上台组阁。

  

  

  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基础 代议制 核心 责任内阁制 国王 国家元首,平常仅扮演仪式性的角色,"统而不治" 内阁 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 首相 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掌握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3.1832年议会改革

  (1)背景:随着工业革命深入发展,新兴工业资产阶级力量迅速壮大。

  (2)影响:

  ①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取得更多席位。

  ②确保了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稳定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

  

  [易错提醒]

  1.《权利法案》≠英国宪法

  《权利法案》虽然由议会制定而成为英国君主立宪制形成的法律基础,但并非英国宪法,英国代议制的形成是由一系列法律文件和民主惯例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

  2.英国内阁与中国明朝内阁的区别

  (1)性质不同:18世纪英国的内阁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而中国明朝的内阁是封建性质的。

  (2)英国的内阁制属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而中国明朝的内阁制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表现。

  (3)英国的内阁是选举产生的,而中国明朝的内阁是皇帝专制独裁的产物。

  [轻巧识记]

  1.英国君主立宪制

  

2.英国政府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