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者是投身于庄园以求保护的外姓农民。田庄的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了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不但要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而且还要承担军事义务,成为豪强的私人武装。
2、租佃关系的产生和发展:
通过租佃方式进行土地经营,早在战国时期就已产生。到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
自宋代开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交纳一定的地租。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3、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和农民身份的提高, 租佃制普及到全国,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契约纳组方式的确定,使佃农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从依附关系中逐渐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性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了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就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思维激活
说一说 地主庄园经济的特点是什么?租佃关系又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做一做 史载:明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佃农所获,朝登陇亩,夕贸市廛"。
上述材料反映了 ①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②佃农与商品经济发生了关系 ③农副产品投入市场 ④佃农的生产自主权扩大
A.①②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答案:C
核心问题突破
1、考点一:井田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比较
学法指要:要注意从两种土地所有制性质、发展历程、特点上进行比较。
思维开放线 (1)井田制是一种形式上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夏、商,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其主要内容是: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周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土地封赐给诸侯臣下,但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受田者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诸侯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榨取他人的劳动果实。
(2)战国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战国时期,在土地国有制,已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的情况下,各国通过变法废除井田制,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
案例拓展园:商鞅变法中"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措施的最重要意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