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能转变: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
(1)性质转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s\up4(7(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2)主要职能:\s\up4(8(8)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新阶段: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s\up4(9(9)长期共存,\s\up4(10(10)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特别提醒
中国的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而不是多党制。因为在中国,中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与之密切合作,属于参政党;在西方,各党派之间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靠竞选轮流执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条件
(1)《\s\up4(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
①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方法产生。
(2)政治稳定、大规模经济建设展开。
2.标志:\s\up4(2(2)1954年9月,第一届\s\up4(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