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义: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为国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准备了条件。
2."一五"计划(1953~1957年)
(1)条件:政权巩固、经济恢复,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援助。
(2)任务
①优先发展重工业。
②有步骤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
(3)特点:发展生产力与改造生产关系并举,优先发展重工业。
(4)成就:鞍山钢铁公司三大工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机床厂和飞机制造厂等先后建成投产。
(5)意义: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面貌,初步建立了独立的工业体系,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注]
"调整"主要是指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调整的目的是调动私营工商业者的积极性,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辩]
土地改革运动确立的是农民土地所有制,它属于私有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
[联]
将工业化建设的重点放在东北地区。这是因为东北地区工业基础比较好,工业资源丰富,又是重要的农产品基地,靠近苏联易于接受援助。
[辩]
"一五"计划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我国并没有实现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型。
3.三大改造(1953~1956年底)
(1)内容
①农业: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
②手工业:手工业者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③资本主义工商业:采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形式,将其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