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交融中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71页至73页内容,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含义:我国宪法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自治机关及自治权: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3)民族自治地区与中央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意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知识拓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我国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实际情况看,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直接关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直接关系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状况,直接关系能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是刻不容缓,但要在较短时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难度非常大。要制定更加切实有力的支持政策,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紧紧依靠少数民族地区力量,扎扎实实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含义及形式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2.自治委员会及其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意义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拓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中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