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①自14世纪以来,德意志就陷入封建割据状态。
②法国大革命对德意志产生极大的震撼。
③德意志爱国人士发出要求统一的呼声。
④德意志一些邦国也推行了立宪改革,普鲁士成为德意志最强大的邦国之一。
(2)过程
①时间:1864-1870年。
②核心人物:俾斯麦。
③方式:王朝战争。
④结果:1871年1月,德意志帝国在法国凡尔赛宫宣告成立。
2.体制的确立
(1)标志: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颁布。
(2)内容
①规定帝国实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帝国是一个"永久性联邦"。
②普鲁士国王是世袭的联邦主席,并享有"德意志皇帝"的称号。总揽军政、法律大权。
③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3)特点
①德意志帝国是一个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国家。
②帝国国会具有民主选举的基础,但对帝国政府没有任何监督权。
③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
3.评价
(1)新政体的确立是德国历史上的重大进步,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2)帝国的专横统治引起社会不满,并最终把德国拖进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灾难。
[深度点拨] 德意志君主立宪制是历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