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一中2011届高三数学一轮复习学案:5.6简单三角恒等变换(2)
湖南南县一中2011届高三数学一轮复习学案:5.6简单三角恒等变换(2)第2页

2.三角函数式的化简要求:通过对三角函数式的恒等变形(或结合给定条件而进行的恒等变形),使最后所得到的结果中:①所含函数和角的名类或种类最少;②各项的次数尽可能地低;③出现的项数最少;④一般应使分母和根号不含三角函数式;⑤对能求出具体数值的,要求出值.

3.三角恒等式的证明要求:利用已知三角公式通过恒等变形(或结合给定条件运用三角公式),论证所给等式左、右相等,要求过程清晰、步骤完整.

三、合作探究:

例1.已知,求的值.

解:由题意,,

∴原式.

例2.已知,求的值.

解:∵,,

∴,

得,若,则,

若,无意义.

说明:角的和、差、倍、半具有相对性,如,

,等,解题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这种变形.

例3.已知关于的方程的两根为,

求:(1)的值;(2)的值;(3)方程的两根及此时的值.

解:(1)由根与系数的关系,得,

∴原式.

(2)由①平方得:,,即,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