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兵
1.将兵法
(1)内容:
①精简裁并禁军,对整编后的军队进行训练,以提高军队的素质。
②设置专门负责操练军队的将官,选拔有作战经验和有才能的人担任。
(2)作用:改变了更戍法中兵将脱节、战斗力薄弱的局面。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2.保甲法
(1)内容:农闲时保丁按时集合,练习技艺,夜间则轮流值班巡查,维持治安。战时编入军队作战。
(2)作用:国家养兵费用日渐减少,北宋王朝的财政负担有所减轻。
3.保马法
(1)内容:由民户代养官马,同时规定了许多优惠的政策。
(2)作用:节约了朝廷的大量开支,降低了马匹死亡率。
4.军器监
(1)内容:在开封设军器监,管理武器的制造。
(2)作用:军器的制造逐步改善,数量增加。
三、育才
1.内容
(1)科举改革:废除原来的科举考试,改以经义策论取士。
(2)改革学校制度:改组太学,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和科举考试的依据。
2.作用
使王安石的革新思想得到比较广泛的传播。
四、短暂的变法
1.根本目的
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统治。
2.积贫局面的改变
(1)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
(2)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3)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
(4)免役法: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扩大。
(5)农田水利法: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呈现繁荣景象。
3.积弱局面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