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权三分,互相牵制,加强君权。中书省拟定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三省之间互相制衡,从而分散了宰相的权力,加强了君权。
(2)职权分明,分工合作,行政效率高。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从起草(中书省)、审核(门下省)至执行(尚书省),都经由三省处理。三省之间既能互相牵制,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3)节制君权,减少施政失误。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的不足。
2.汉至元中枢权力体系演变的四大趋势及原因
(1)四大趋势
①皇帝通过不断压抑、侵夺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弱、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
②内朝官向外朝官转化。内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
③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的是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宰相不再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
④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实行宰相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
(2)四大原因
①防范宰相专政。
②力求加强统治。
③提高行政效率。
④弥补宰相才干不足。
3.中国古代制约皇权的因素
中国古代皇权"至高无上",并非为所欲为,能达到无所顾忌的地步,也不能一味凭借喜怒爱恶滥行赏罚,对臣民绝对操持生杀予夺之权。皇权受到来自天人及制度的制约。
(1)君权神授说、天人感应说,致使皇权受到上天的监临,实际上是人们假手于天,限制皇权。
(2)中央机构职能对皇权的制约。如宰相制度、朝议制度等都对君主专制有一定制约作用。
(3)修史制度对皇权的约束。史官记载皇帝的言行,皇帝不能过问,使得想要留下好名声的皇帝受到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
(4)臣僚谏诤对皇帝的制约,谏官和臣僚的谏诤职责,从方方面面批评皇帝,使皇帝的言行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