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时
(三)、民主制度的重建和完善:
1、人大和政协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1)文革遭破坏:"文革"十年人大和政协形同虚设,民主与法制遭践踏,国家的组织生活遭到极大破坏。
(2)新时期恢复: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恢复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重新召开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共确立了与民主党派的"十六字"方针:
△内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意义:使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1)表现:1984年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意义: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体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两个体现)
3、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加强:(创新)
(1)1998年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了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
(2)各地创造性的发展了各种村民选举制度。如"海选"制度、"一次性投票选举"等。
【备课资料】海选制度
1993年,吉林省梨树县就创造了上级领导不定调子,亦不划框子,把候选人提名的权利完全交给村民,由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候选人的"海选"方法。该县336个村委会全部实行"海选"。 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在颁布的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这一创新的制度予以法律确认,从此"海选"村委会成员得以制度化。
【知识归纳】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和创新
完善:①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领导体制;②坚持和加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