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5.2《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5.2《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第5页

  3.具备条件的双方如需要登记的应经过哪些程序?

  【提示】 履行结婚登记有三个步骤:申请、审查、批准。

  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结婚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符合结婚条件及程序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受保护的婚姻。为此要做到:

  1.要遵循结婚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

  2.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1)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3.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应是履行了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

  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符合结婚条件,只说明当事人具有结婚的可能性,只有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才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使双方的婚姻为国家所承认,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登记,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权益关心和负责的表现,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

  

  特别提醒

   

  (1)结婚登记需要两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防止包办婚姻,二是为了方便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过程中回答询问。

  (2)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把计划生育看作是女方的义务是错误的。

  

  【题组训练】 

  1.王强与小张是同村村民,2012年二人开始恋爱并于当年向亲朋好友宣布他们已经结婚,但事实上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二人均已24岁。以后二人开始共同生活,同村人也认定他们是夫妻。2013年王强进城打工,不久认识了芳芳,两人产生了感情,2013年7月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张知道后,非常生气,准备提出诉讼。王强与小张的关系是(  )

  A.同居关系       B.朋友关系

C.夫妻关系 D.情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