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士,开始筹建新中国的工作。
(2)时间及地点:1949年9月,北平。
(3)内容: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改北平为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采用公元纪年。
2.正式形成: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
(1)性质转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2)主要职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发展新阶段
(1)表现: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误区警示]
中国的政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而不是多党制。因为在中国,中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与之密切合作,属于参政党;在西方,各党派之间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靠竞选轮流坐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背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随着新中国经济建设大规模展开,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日益成熟。
2.标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1)时间及地点:1954年9月,北京。
(2)主要内容
①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②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3.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易错提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