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总结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保障作用,帮助学生加强理解。
活动二:公共利益最终要落实在个人利益的保障上
1.教师:我们已经懂得,一个民主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就是尊重和满足每个人的需要,使人人都获得发展。我们所讨论的公共利益问题,其根本目标还是满足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只是手段,个人利益才是最终目标。公共利益的提供和维护最终也表现为个人获得利益。
2.呈现一组通过发展公共事业使人民群众获益的事例(如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长江三峡水利工程,国家公路、铁路建设等),学生分析事例中是怎样通过提供公共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的。
3.如果个人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受到损害,所谓的公共利益就失去了意义。这是政府必须要把握的。
设计意图:
点出主题,引发学生思考。
帮助学生理解公共利益的提供和维护最终要落实在满足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的保障上,了解如何通过发展公共事业实现个人利益的满足。
从另一个角度和侧面帮助学生理解公共利益必须落实在个人利益的保障上,引导学生提高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性,学会尊重个人利益。
活动三:税收的作用
1.教师:税收是国家和政府实现、提供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和重要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税收获得一切实现、提供和维护公共利益所需要的经费支持:通过税收发展医疗卫生,通过税收发展教育事业,通过税收加强国防力量,通过税收发展福利事业等。因此,税收是造福公民的重要的保障。
2.教师列举国家或当地政府在公益方面投入资金的事例,如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三峡建设、国家或地方投资的一些公共福利项目等。指出这些福利项目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税收。
(材料一) 2004年,国家投入 30亿元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成了一批设施齐全的学校。此外,中央财政和国债资金出资 15亿元,开展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 65万学生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近20亿元资金,在西部12省区和中部6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全面启动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材料二) 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 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
3.教师:看来,纳税是交纳公共利益的经费,最终是为了保证纳税人的个人利益。因此,纳税是每个公民神圣的义务。国家通过各种手段保障税收,打击各种形式的偷税漏税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