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造成分裂割据。
②等级森严、等级观念浓厚。
6.发展演变
(1)瓦解: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期:周天子大权旁落,诸侯国争霸;战国时期:强大的诸侯纷纷称"王",不断发动兼并战争。
(2)废除:秦朝建立后废分封,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3)遗存:汉初郡国并行,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但仅为皇权体现,服务于专制集权制度。
(二)宗法制--权力继承制度
1.含义:宗法制是利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 制度。
2.目的: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3.内容:分为大宗和小宗,大宗和小宗是相对的;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4.特点: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家国合一,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
5.影响
(1)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 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