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取:在英国代议制确立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王权与议会权力的斗争。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权力正式由国王转移到议会,议会至上原则得以确立。
【易错易混】 英王"统而不治"
《权利法案》颁布时英王仍有较大的行政权,可以领导政府和内阁,但受议会制约。随着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英王才开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君主立宪制最终确立。
【构图解史】 君主立宪制的运转
信息提取:国王是国家的象征,处于"统而不治"地位;议会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首相对议会负责。
探究1 重要"历史概念"解读
1.代议制
代议制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议会主权形式,主要以英国为典型;另一种是人民主权形式,主要以美国为典型。这一制度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普选。
2.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为议会内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