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二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七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讲义课时2
2018-2019学年人教A版必修二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七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讲义课时2第2页

小提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

[练疑难]

1.判一判:(1)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2)民族自治等于完全自治。(×)

(3)民族自治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

(4)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独立立法权。(×)

(5)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2.想一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提示: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和理论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则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

3.辨一辨: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相同吗?

提示:不相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定"自治,特别行政区是"高度"自治。但是,必须清楚,"一定"自治也罢,"高度"自治也罢,都不是"完全"自治;自治不是"独立",自治权不是主权,自治权要服从国家主权。

4.填一填:(1)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坚持依法治国原则的要求。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目前,我国共有156个自治地方,具体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包括3个自治旗),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左右。此外,我国还有1 272个民族自治乡,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它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权形式。

[问题探究]

(1)我国存在民族自治地方,表明我国实行什么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