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2.1.2《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学案(新人教必修2)(原创)
政治:2.1.2《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学案(新人教必修2)(原创)第5页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

  3.该说法错误。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主体空前广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属于下列情况的公民没有选举权: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因而该说法不够确切。

  4. ×。

  5.×。

  6.×。

  7.×。

  该说法错误。权利与义务不是完全对等的,权利可以放弃,但同是义务的权利不能放弃,像受教育、劳动等,并且义务不能放弃,必须履行。

  8.×。

  

  【自我检测】

  一、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

  16.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主要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7. (1)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自由权利,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在我国这些权利和自由有制度、法律和物质来保障,这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的表现。

  (2)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并不意味着民主政治权利的绝对性。绝对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是没有任何束缚的,这种状况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存在。任何政治权利和自由都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

  (3)如果人人都强调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绝对性而忽视公民的义务,必然造成整个社会的无序发展,最终导致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受限。

  (4)因此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政治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广泛的、真实的、绝对的"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不准确的。

  18.(1)公民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自己的权利,坚持依法行使。

  (2)公民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义务意识,在行使权利时,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尽到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的责任;不能因为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不能因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去损害国家的利益。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信访活动也必须依法有序地进行。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我们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信访、打击报复信访人等行为都没有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新的信访条例有上述规定。